如果你準備賣房子,還在猶豫要不要委託給我,我建議先聽聽我怎麼看待售屋這件事。我們理念如果一致,後面的合作才會順利。
我認為一間房子能不能順利售出,首要的任務就是必須先找到有意願洽談協商的買主。而如何找到有意願的買方?最核心的其實就是兩件事:價格與曝光。
沒有這兩樣做基礎,後續的議價、協商與專業能力都無從發揮。
一間房子要順利找到有意願的買方,價格與曝光其實是互相影響的。
價格本身會影響買方願不願意進一步詢問、看屋甚至出價;而曝光則決定有多少潛在買方有機會看見這間房子。
所以不是曝光做得越多,房子就一定越容易賣;同樣的,也不是價格具有吸引力,就一定會有買方主動出現。
至於價格應該怎麼訂,房仲可以提供實價登錄、市場行情與銷售經驗作為參考,最後再由屋主決定。
而價格對目前市場有沒有吸引力,房子開始銷售之後,有沒有買方願意詢問、看屋甚至出價,就是最直接的市場反應。
價格決定之後,如何讓更多潛在買方知道這間房子正在出售,就是房仲最主要的責任。
而我認為房仲能夠替屋主帶來多少曝光,主要可以分成兩個部分。
第一,是所屬公司與聯賣體系在物件所在區域能夠提供多少資源。
包括整個體系累積了多少既有買方、有多少門市與業務人員可以共同銷售,以及公司本身能夠提供多少傳統廣告與行銷資源。
當然,「手上究竟累積了多少有效買方」這件事,屋主其實很難驗證。因為幾乎不會有房仲告訴屋主:「我手上沒有買方。」反過來說,宣稱自己手上有很多買方,也很難證明這些買方是不是真的。
因此比較實際的方式,是從該品牌在物件所在區域的聯賣規模、門市與業務人員數量,做初步判斷。這些數字雖然不能直接代表有多少有效買方,但至少是屋主在委託之前,可以實際確認與比較的銷售資源,相對更具有參考性。
第二,是接受委託的房仲自己能夠帶來多少額外曝光。
除了公司原本就有的資源之外,這個房仲自己有沒有其他管道,可以讓更多原本不在既有買方名單裡的人看見這間房子。
找到有意願的買方之後,房仲要如何協調買賣雙方的價格與條件,最後促成成交,當然會考驗房仲本身的經驗與專業。
雖然我自己從 2001 年進入房仲業,到現在已經 25 年。但客觀來說,我認為「承辦房仲本人的年資」,並不是屋主挑選房仲時最重要的條件。
因為即使承辦的房仲經驗比較不足,在一般具有規模的房仲公司裡,後續的議價、協商與成交過程,通常還有店長或其他資深人員可以共同協助。
所以經驗當然重要,但我不認為屋主需要單純用「做了幾年」來決定要委託哪一位房仲。
房仲的談判技巧、從業多少年,當然都有它的價值。
比起年資,我認為更值得屋主在委託之前先了解的是:
這個房仲有沒有能力,透過足夠而且有效的曝光,更快替你的房子找到有意願洽談的買方?
也因為這樣,我實際的業務與工作方向,都是朝著「如何替屋主增加有效曝光」這個目標前進。
接下來,我會把公司與聯賣體系能夠提供的資源,以及我個人額外建立的曝光方式與管道直接列出來。
您可以自己評估,這些資源與曝光方式,能不能增加您的房子被潛在買方看見的機會,進而提高找到有意願買方的機率。
看完之後,再決定要不要進一步委託給我。
不只告訴您我能做什麼,也把實際數據列給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