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兇不兇房仲知多少?

曾經跟一位屋主約在某個社區見面。

我到的時候,屋主已經在樓下等我了。當時我跟屋主都看到有人正在做法事,而且那個陣仗一看就很像是在招魂。

帶著這種有點詭異的心情,我陪同屋主一起去管理室詢問管理員跟總幹事。結果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方便透露」。

總之就是管委會有交代,什麼都不能講,包括社區的住戶詢問也是一樣。

直到事情談完,屋主送我離開社區的時候,剛好遇到做完法事、在附近商店買東西的工作人員。

問了一下才知道,原來前幾天深夜,社區內有人墜樓身亡。

回公司以後,我又查了一下新聞,也沒有看到任何相關報導。

凶宅這件事情,其實一直都是房屋仲介很困擾的一件事。

除了信任屋主的說法以外,實務上真的常常只能靠一些零零散散的消息,甚至是所謂的鄉野傳說。

政府要求房屋仲介查詢凶宅,通常的要求是:

詢問賣方、鄰里長、社區管委會或鄰居,另外再查詢網路、媒體報導。

但現實是,鄰里長也不一定知道;網路媒體的報導,通常也只會寫某個知名社區,或是把地段範圍放得很大。

至於鄰居,就更不可能了。

以現在大樓社區的狀況,如果房屋仲介敢擅自一戶一戶按門鈴去問鄰居:

「請問你們這裡以前有沒有人非自然死亡?」

基本上這個房仲,甚至整個品牌公司,都有可能被社區列為拒絕往來戶。

那已經不是調查,是騷擾了。

最諷刺的是,2020年立法院在討論相關問題的時候,自己也承認,房屋仲介用這些方式去查,效果其實很有限。

理論上,要知道一間房子到底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資料最齊全的應該就是政府。

但是,當房屋仲介或一般民眾想向相關政府機關詢問時,得到的回覆通常又是:

涉及個人隱私,無法告知。

(說到這裡,其實如果連政府機關都覺得涉及個人隱私、不願意回答,政府又怎麼能期望本身就沒有回答義務的鄰里長、社區管委會或鄰居據實告知呢?)

可是,一旦真的發生糾紛、走上法院,這時候相關單位又可以回覆法院:

這間房子到底有沒有發生過非自然死亡事件。

最後就形成一種很神奇的現象。

政府明明掌握資訊,但在交易發生以前卻不告訴你。

你只能自己猜、自己問、自己查。

等到真的出事、告上法院以後,答案才正式出現。

凶宅在社會上對多數的人,都會有心理恐懼,甚至政府也是認為這是屬於不動產說明書上唯一非物理上的重大瑕疵。

在政府擁有最完整的資訊情況下,我真的認為,政府應該公開這些資訊。

就算會因為隱私的問題,而有所顧慮不能公開查詢,但至少也應該把這些資訊連線給地政系統。

在辦理過戶前能先提供示警,確認買方到底知不知情,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糾紛的可能性。

不要等到都過完戶、付了錢以後,糾紛發生,才開始用一場漫無止境的司法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