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局選址與自然公園的衝突
消防局蓋在自然公園裡到底合不合理?自從新北市政府決定將消防局蓋在淡海新市鎮的公七公園,就引發了淡水居民正反兩面的看法。支持者主要是以需求的角度出發,認為新市鎮確實需要消防局這一類的公共設施來滿足人口增長的需求。而反對者則是以環保與交通的角度來看,認為公七公園是淡海新市鎮少見的原生樹海公園,他們不是認為新市鎮不該有消防局,而是認為為何不能蓋在別處?因此發起自救會來抗爭,並與新北市政府展開法律攻防。
我個人並不是環保人士,對於自然環境並沒有那麼深的保護意識。但我個人確實也有深深的疑惑。政府前前後後規劃了淡海新市鎮30年。明明新市鎮裡還有一堆空地,但是為何最後政府會說沒有土地可以蓋消防局,而非要去跟自然公園搶地?
而且這樣子的例子不止發生在消防局這件事上,包括淡水居民抱怨已久的醫療用地也都有類似的狀況。
🏗️ 新市鎮開發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今天我想邀請大家來一起探討,一個446公頃的新市鎮一期,為何最後會落到無地可蓋的下場?
在談這個話題之前,我們必須先了解新市鎮是如何形成的?
一般由政府所主導的土地開發,大概可分為幾種:市地重劃、一般的區段徵收,以及新市鎮。
前兩者多數由地方政府所主導,而新市鎮則是以中央政府為主導的方式來開發。淡海新市鎮就是根據《新市鎮開發條例》所開發,目前經行政院核定開發的新市鎮總共有5個,包括淡海、林口、大坪頂、台中港還有高雄新市鎮。
其中林口、大坪頂與台中港是在開發條例施行前核定,後續適用新市鎮開發條例的獎勵規定。
而完整依照新市鎮開發條例模式開發的目前只有淡海新市鎮與高雄新市鎮。
⚖️ 中央與地方的主導權差異
那在這幾種開發模式中,由地方政府所主導的區段徵收與中央主導的新市鎮開發模式,它們的核心思想其實非常接近。
簡單來說,它們的概念都是由政府先去借貸資金來開發這一大塊土地,利用區段徵收的方式來完成。然後部分按比例將土地退還給原地主。原地主可自行使用或出售,部分作為公共設施例如道路、公園、學校、機關用地等,最後一部分的土地則是留給政府,作為可標售的土地,然後透過標售土地來回收開發成本。
而這其中最大的差異,就是地方型的區段徵收,它從頭到尾都是由地方政府來主導。從整筆土地的規劃、還有公共設施的建設,日後的維護。最重要的就是當初開發所籌措的資金。還有日後要如何標售土地與變更土地等等。地方都掌握了財務上的大權。而中央只是站在監督與審核或補助的責任而已。
而新市鎮的開發則是中央來籌措資金。並且做整體的土地規劃,包括日後要如何標售土地、還有變更土地等等,是由中央來主導,而地方政府只是參與還有負責地方上的維護與建設例如學校、消防局等設施。
🧩 結構性分裂:左腦與右腦的失調
說到這裡,大家有看出新市鎮的問題所在了嗎?一個城市的開發,它的左腦與右腦分別由兩種不同單位來做主導,它必然發生結構性的分裂。可標售的土地掌握在中央的手上,而中央政府的目的,又是必須把這些可標售的土地用來回收開發成本。而地方政府手上的,只有道路、公園、學校,真正留給地方行政機關的土地不到0.5公頃。
在此情況下,如果地方政府要取得新的土地來利用,他就只能向中央政府購買原本可標售的土地。所以只要地方政府說一句財政困難、沒錢買土地,那基本上這個建設就動彈不得了。
📜 法律後門與通盤檢討的變革
那中央與地方針對這個問題的矛盾,有沒有嘗試去解決?客觀地來說,其實是有。
原本淡海新市鎮土地的規範非常嚴格。原本「學校、公園、兒童遊戲場」這三種用地都「禁止」多目標使用。但是在2013年的通盤檢討中學校、公園、兒童遊戲場雖然依然禁止,但附註了一句話「公七除外」。它當時的真正目的是為了配合淡水捷運延伸線建設發展,「得作多目標使用為捷運變電所用地」,但也因為這個法律後門,讓新北市政府在2017年將消防局選址在公七公園上。
而同樣也在2013年的通盤檢討中,原本3.38公頃的醫療用地也改為倉儲批發專用區。變更的理由是:「鄰近地區醫療資源已趨完備,無使用需求」,並表示為了有效利用捷運綠山線所帶來的人潮,改提供給一般批發業、大型賣場等商業設施進駐使用。
而在2021年的通盤檢討中,學校、公園、兒童遊戲場全面解禁,都可以依法進行多目標使用。
📍 其他新市鎮的類似爭議
而同樣在高雄的新市鎮,目前也面臨著跟淡海新市鎮類似的爭議。
高雄市政府多次表示,由於區內人口進駐緩慢,若要「有償撥用」向中央買地蓋行政中心或派出所,對地方財政是極大負擔。
- 另外高雄新市鎮三期也上演著跟淡海新市鎮公七公園類似的糖廠森林環保抗爭。
💬 結語與反思
在蒐集資料的時候,我整理了內政部歷次對淡海新市鎮的通盤檢討,還有關於消防局為何要蓋在公七公園,新北市政府的說法。我唯一的感想就是,每個說法、每個規劃跟變動的理由都非常有道理,唯一不明白的就是,為何在一切合法的操作下,最後消防局必須蓋在一個淡海新市鎮一期內的自然公園內?
關於消防局蓋在公七公園裡,還有醫療用地變更為倉儲批發專用區,你的看法是如何?底下留言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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